注销驾证、撤消和吊销驾照的区别是什么?
注销驾证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注销驾证前,相关部门应向被注销者出示注销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否则被注销者可以拒绝,由于行政部门过错给被注销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审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救济渠道在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应告知被注销者。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所谓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撤销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情形而采用非法的手法骗得,自始就不符合规定。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驾驶证注销,是因为持有人申请或犯有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以及驾驶证申领和管理规定的符合注销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前提是驾驶人持有的准驾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
驾驶证撤消,其前提是持有人取得的准驾证是不合法的,是通过欺骗或其它非法手段取得的,或因为业务程序不当所取得的,撤消是一种对无效行政核准行为的更正措施。
“注销”可以本人申请,也可以是由车管所作为处分的一种手段,关键都是取消驾驶资格。但“注销”驾驶证后的再次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吊销”行政处分手段之一,也是取消驾驶资格,但“吊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由于交通肇事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属于终身禁驾。
“撤销”也是一种行政处分,同样是取消驾驶资格,但“撤销”后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