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漏罪被加刑 张国斐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巧舌如簧的诈骗犯张国斐虚构身份以各种名义诈骗73万元,已经被法院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事隔不久,又有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才暴露出他曾经试图隐瞒下去的另一些诈骗罪行。今天上午,张国斐再次站在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一次等待他的是更加严厉的刑罚。
今年40岁的张国斐是湖北人,可在外人眼里他是东方红书社的社长林宗仁。从1999年12月至2002年7月间,张国斐谎称自己的书社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虚构自己在海外有2亿美元的存款。以暂时提不出钱来做电视剧投资或是缴纳房费为由,向5名受害人多次借款总计达到了73万元,而且赃款被全部挥霍。去年12月11日,张国斐被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当张国斐刚要被执行刑期的时候,又有4名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一受害者江某说,张国斐曾花言巧语编造借口,先后几次从他手里共拿走了8万余元,而且还给他写下了欠条。虽然张国斐每次还都信誓旦旦地要还钱,但事实上,这些钱全部打了水漂。经过再次立案侦查,张国斐又被查出了从这4名受害者身上诈骗12万元的新罪行。
法院认为,张国斐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与法院前次判决的“张国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