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两年发现余罪 河北涉黑团伙头目被判死刑
2002年6月21日,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被保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的蠡县黑社会团伙头目王兵,因余漏的故意杀人罪(未遂)、爆炸罪等罪行被发现,近日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原以强迫交易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被判5年徒刑的王兵团伙骨干成员张彦庆,因故意杀人罪(未遂)也被一审判处死刑。2002年漏网的该团伙主要成员刘福周,这次被判处无期徒刑。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兵为达到垄断托运市场的目的,授意被告人刘福周、张彦庆向竞争对手刘树文"下手".1998年2月10日晚,经刘福周指认,张彦庆用小口径****向刘树文连开三枪,击中其腹部,致重伤,八级伤残。王兵为报复蠡县公安局留史分局局长张春辉,搞来6公斤********、20多枚****和一些******交给被告人王纪元,并指使其在1999年5月31日晚窜至张春辉家实施了爆炸,致使张春辉及四周邻居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人轻微伤。此外,王兵为了霸占蠡县荆邱牛皮二层皮革收购市场、垄断羊绒托运行业,还指使手下分别于1999年6月19日、9月8日持枪伤人,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今年6月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兵等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兵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爆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与前判决(2002年6月21日判决)中认定的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张彦庆犯故意杀人罪(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与前判决(保定中院2002年6月21日判处犯强迫交易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张彦庆有期徒刑5年)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刘福周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王兵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张志广、王纪元犯爆炸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有期徒刑11年。为王兵黑社会团伙提供****的被告人任柱林、王淑廷、康贵锁犯非法运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
目前,王兵、张彦庆、刘福周等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均已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