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刑事行政 >> 法律新闻 >> 正文

广州:招用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单位可获奖励千元

编辑:刑事律师 来源:刑法律师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广州市东山区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其中规定,凡招用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从区再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000元的资助性奖励。

  除给予上述奖励外,广州市东山区还规定,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各类用工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对招用刑释解教人员的用工单位,还可以享受由区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1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性补助每人600元;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包括“一对一”职业指导:“一带一”跟踪服务。

  据广州市东山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的职业指导师冯淑芬介绍,从今年初至今,东山区已经有42名刑释解教人员接受了职业指导培训,其中16人凭实力拿到了电脑绘图、物业管理、汽车美容、厨师和点心师等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全部就业。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需要被安置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有1.1万人,每年有约3500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刑释解救人员再就业仍有较大难度。据司法人士分析,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难的原因主要是没特长缺乏竞争力、职能部门协调不足、社会接纳度不够等。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