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监督?
“监督”一词,在汉语中大体有两层意思:一是监察和督促。《后汉书﹒荀彧传》:“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意思是说,古代派兵打仗,一般在最高统帅旁边设若干官员,负责监察和督促元帅按皇帝的命令用兵;二是古代官名。如清代设十三仓监督,崇文门左右门翼监督等等。在英语中,“监督”一词“supervision”是一个复合词,其中“super”,是“在上”的意思,“vision”,是“看”的意思,二者合起来就是上对下的观察、指导和控制的意思,与汉语中“监督”的含义大体差不多。
所谓行政监督是指在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监察、督促和控制活动,是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时各种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督促和控制活动。
按照监督主体的不同,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所谓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自身的相互监督,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者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监察、督促和控制;下级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者行政行为的观察、批评和建议;还包括行政监察部门对所有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的监察和督促、审计部门对行政机关财政财务运行情况的审计等等。
所谓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客体的监督,即除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之外,还包括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察、督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