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六种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六种情况

 

  上海法律网律师提示,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六种情况是: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

  (2)送鉴材料虚假或者失实。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律师推荐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