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如何规定勘验、检查的?
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进行勘查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与检查二者性质是相同的,只是用对象有所区别,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
勘验、检查是侦查中常用的侦查方法,是发现和取得第一手证据的重要途径。任何犯罪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也必然会客观地留下各种痕迹、线索,即使在犯罪后对现场加以刻意的破坏或伪装,也会留下新的伪装破坏的痕迹和物品。因此侦查人员通过勘验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收集犯罪的痕迹和证物,且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都较强,有助于了解案件性质、作案手段和犯罪动机目的,为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进一步查清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分子以及发现新的破案线索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