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执行干警上门。他赶紧掏出手机给家人转账2万元。还将银行卡密码偷偷告诉她
……殊不知,他自以为的“小聪明”其实,早已被看穿!
近日,松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欲“瞒天过海”。被执行人潘某和申请人张某出资份额转让纠纷一案,经二审终审后,潘某本应支付给张某110余万元及利息,然而潘某非但不履行,还在强制执行期间,外出躲藏逃避执行。
今年1月6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常年不在家的潘某终于“回家了”。得知干警上门,自觉无法走脱的潘某一直躲在房间里。期间,他的儿媳出入他房间的举动,引起了干警的注意。
手机里藏“猫腻”。干警不动声色,先将潘某带回法院调查。在谈话室,当干警出示搜查令,要求潘某交出手机时,潘某突然一怔,变得十分抗拒,一同而来的妻子徐某一把抢过手机藏在衣服里拒不交出,言辞十分激烈。
二人此举,更加证实了干警的猜想:手机里必有猫腻。经过进一步调查,最终,潘某老实交代,自己早上在房里先是通过微信转账给儿媳2万元钱,再让儿媳拿着自己银行卡去把剩余钱取走。
当日,潘某夫妻两人因抗拒执行被司法拘留。之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其微信、银行卡账单,并约谈相关当事人后发现,潘某多年来从事“包工头”一类工作,具有相当收入,仅2020年收入将近17万元,还不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收入等,有涉嫌拒执犯罪的可能。1月22日,松阳法院将涉嫌犯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移送拒执严处罚。2021年5月,松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2008年,潘某因拖欠117万元及利息被申请强制执行,其一直躲避不见逃避执行。从判决生效至2020年12月,潘某一直在建筑行业从事工程项目,但其所得收益至少69万元均用于其他用途。2021年1月6日,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潘某家中执行时,潘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万元转给其儿媳张某,潘某的上述行为致使生效判决不能执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松阳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