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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6楼抛出20余根铝合金条获刑

编辑: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来源:法制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525日,北京市平谷区首例高空抛物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冷某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冷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据了解,被告人冷某从事装修行业,43日上午,其通过朋友介绍前往平谷某小区一户6层住宅进行拆除窗户作业。拆除完成后,冷某将剩余的20多根铝合金条(长60-100厘米,重达3.39公斤)捆在一起,从该户六层窗户抛出,掉落在正从该楼单元口外出的白某某面前。

庭审中,被告人冷某主观是否具有故意成为辩论焦点。辩护人称,冷某主观上不知道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其看到没有人经过才实施了抛掷物品的行为;从结果上看,冷某看到被害人白某某出来后大喊,避免了伤害后果的发生,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冷某的刑事责任。公诉人指出,案发时,被告人冷某所在位置距离地面十几米,铝合金窗框两头尖锐,重量达3.39公斤,且当天为周六上午10点,是居民出入的高峰时段,综上情况,冷某的行为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冷某作为从事专业拆除工作的人员,在安全方面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根据庭审出示的证据可证实被告人冷某主观上具备明知,且客观上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

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达到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上,平谷法院判决被告人冷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冷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责任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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