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情绪,女子竟将一辆山地自行车从九楼阳台扔下。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高空抛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7月9日凌晨,被告人何某饮酒后回到出租房因与同居男友赵某发生口角二人离开出租房,2时许,何某独自返回出租房准备搬离,在收拾个人物品过程中,为发泄情绪何某打砸了赵某的个人物品后,在未查看户外情形的情况下,将赵某的一辆山地自行车从九楼的阳台抛下,致被害人谢某阳光棚的两块玻璃损坏。被告人何某具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了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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