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和4月2日,银广夏控股股东与股民就民事赔偿问题在上海进行了两场谈判,一次不欢而散,一次握手言和。
周六,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银广夏民事赔偿谈判在上海拉开。经过1个小时的对弈,谈判以银广夏第一大股东代表金爱军的提前离场而结束。多位股东代表表示,将继续诉讼,拒绝银广夏方面提出的赔偿方案。
周日,上海股民杨某等两位投资者同银广夏及其控股股东中联实业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接受每10元送2.2股的赔偿条件。
周六: 剑拔弩张导致不欢而散
4月1日下午15点左右,银广夏第一大股东中联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金爱军(现任银广夏总经理、副董事长),以及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的代理人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来到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他们的谈判对象,是约600名已经对银广夏提起诉讼的股民的代理人严义明,以及约40名股民代表。
在谈判现场,张岩律师首先介绍了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解决这一诉讼纠纷的"寻求共赢的方案"。
张岩说,"非流通股股东不是被告,被告是银广夏。我们借助这次股改,来推动此案解决,是希望银广夏的基本面能够因此有一部分改善,进而实现多赢。由于股改完成后,银广夏第一大股东中联实业只持有银广夏10.4%的股份,因此,10送2.2股的方案,原则上已经是我们最后的底线。"
张岩表示,从经济角度分析,如果胜诉了,也许等于或者低于诉讼请求。但是,负责赔偿的是银广夏,现在银广夏负债远远高于资产,而且已有多家法院冻结了银广夏的资产,即使受偿,也必须面对一个受偿顺序的问题。要让银广夏的账面上出现1个多亿的现金,去支付这部分赔偿金是非常困难的。
在张岩发言结束后,严义明表示,"此案有特殊性,按照司法解释,赔偿已经拦腰一刀了,再打个3-4折,不合理。而且,中联实业是来重组银广夏的,但没拿出过钱来。"张岩则表示,"承认司法解释的合理性,这是谈判的前提,那一刀,不是我们斩的。"
这时,金爱军表示,"我们来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的,股票涨到30块一股,是2000年的事。大家有情绪,把方案问题搁置了,骂完后应该回来谈现实。公司不能赔时,能否有别的国家机构拿钱来赔?从公司的经营所得拿钱来赔,拿不拿得出来?这必须考虑。"
一位79岁的福州股民代表(代表18位原告,持有60万股银广夏)发言称,"10送2.2,跟我们协商过吗?而且只有一个月的考虑时间,没诚意。今天你们来,应该负责把我们的意见带回去。"
这位代表说,"我们不希望战,但和不成,只有战。中联实业带了多少钱来支持银广夏,重组不是空手套白狼!"在该代表发言时,多位股民几次鼓掌。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过大,金爱军选择离场。
不欢而散之后,金爱军和张岩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继续打官司,有好几个风险:时间上有风险,而且,公司现有资产状况也没有赔付能力。我们希望从技术上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今天没谈成,可能是我们事先没和严律师沟通好。"
而多位股东代表表示,"我们现在要100%的赔偿,我们要把官司打到底。"
周日: 接受和解只是无奈选择
周日下午,上海股民杨某等两位投资者委托其诉讼代理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在上海衡山宾馆同银广夏公司及控股股东中联实业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接受每10元送2.2股的赔偿条件。
据原告代理人宋一欣律师介绍,两位投资者是于2002年8月初在银川市中院起诉银广夏公司的,起诉标的合计69.88万元,折成股份为15.69万股,至此,两位投资者已漫长地等待了44个月。对于这个和解协议,两位投资者只是一个被迫接受的选择,是一个以现在确定的折股抵债率与未来不确定的股价走势相互博奕的险棋,只是"两害相较取其轻"。
事实上,这个赔偿方案的抵债率是偏低的,离投资者60%至70%的赔偿心理价位很远,持股后达到二三年内翻本、增大赔偿率的目标较难。
宋一欣表示,两位投资者接受这个抵债率很低的赔偿方案,一方面是一次带有较大风险的博弈,同时也是基于如下几个"也许"的考虑。其一,银广夏股票的价值将来"也许"会好转;其二,银广夏股价将来"也许"会波动剧烈,可能有套现翻本的机会;其三,股改时解决赔偿"也许"比股改后来解决更务实;其四,庭外和解"也许"比不和解更有利,因为原告投资者不能期望法院在未来两三年内能够审结全部案件,现实例证是从2002年8月至今的三年半中,银广夏案只判决了一个案件,且至今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