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加坡法院结束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一案为期3天半的庭审,陈久霖被判4年零3个月的监禁,并被处以33.5万新元(约合20.6万美元)罚款。因为他在中航油2004年衍生产品交易亏损丑闻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庭为给陈久霖留出处理私人事务的时间,允许其从4月11日开始入狱服刑。但法官黄健安将陈久霖的保释金从此前的200万新元提高至280万新元,并要求其交出护照。
陈久霖是3月15日正式在新加坡初级法院出庭受审的。陈久霖面对的15项指控包括涉嫌欺诈、局内人交易、没有及时披露巨额亏损以及做假账等。陈久霖对涉嫌欺诈、在年中财务报告中造假、没有及时披露巨亏及局内人交易等6项指控表示认罪。
庭审时间原定为2天,但由于辩方和控方交锋激烈,庭审时间只好延长。控方认为法庭应对陈久霖作出惩戒性处罚,认为中航油事件动摇了公众对新加坡上市公司的信任和信心,判决应能体现法庭对加强企业监管和挽回市场信心的重视。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从事石油期货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损失5亿多美元,并因此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司法保护。与此同时,陈久霖被停止其中航油执行董事兼总裁的职务。今年3月2日,中航油新的领导班子批准了陈久霖提出的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
今年2月21日,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新加坡人林中山被指控进行欺诈和发布虚假财务报告,并被判处2年监禁和15万新元(约合9.25万美元)罚款。此外,中航油原董事长荚长斌、非执行董事顾炎飞和李永吉也因分别涉及局内人交易和未能及时向新交所披露巨亏消息而被判处不同程度的罚款。
国际金融报·郭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