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发行人申请办理权证发行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海法律网律师提示,权证发行人申请办理权证发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权证登记申请;
(二)有权机构关于权证发行的核准文件;
(三)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证券的,还需提供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
(五)证券有限售条件的,还需提供限售申请并申报有限售条件证券持有人类别;
(六)公开发行前国家或国有法人持股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登记的,还需提供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八)证券首次发行的,还需提供证券发行人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九)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