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创业板的三种模式
上海法律网证券律师提示,目前国际上创业板模式有三种(附属市场模式,独立运作模式,新市场模式):
第一种是附属市场模式。创业板附属于主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拥有相同的交易系统,有的和主板市场有相同的监管标准和监察队伍。所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差别。如中国香港的创业#e8f1ff板和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的二板。这种模式的创业板和主板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
第二种是独立运作模式。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独立的交易管理系统和上市标准,完全是另外一个市场。我国拟采用这种模式。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模式的有美国的NASDAQ、日本的JAS-DAQ、我国台湾地区的场外证券市场(ROSE)等;
第三种是新市场模式。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的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标准低。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如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替代投资市场(AIM),加入AIM市场两年后若无大恙,即可申请在伦敦股票交易所挂牌。这种模式的创业板和主板之间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