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丁先生花6430元购买了一台海尔电脑,随后却发现该电脑所安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均是盗版。表示购买前对此毫不知情的丁先生认为受到了欺诈,随即将电脑销售商恒昌开拓科技有限公司和生产商海成(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6430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电脑被安装盗版软件
北京律师丁润强说,出于工作需要,今年3月17日他到中关村鼎好电子城选购电脑。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后,他花6430元买回一台海尔旅行者8260型台式电脑。
丁润强说,购买后,销售商恒昌开拓科技公司鼎好电子城门市处为该电脑安装了Windows XP操作系统和Office 2003等软件。3月18日上午,丁润强发现电脑无法正常启动,经协商,销售商和生产商均同意为其更换一台主机。3月20日,丁润强将电脑送至恒昌位于科贸电子城5楼的台式机售后服务部门做了更换,同时再次安装了Windows XP操作系统和Office 2003等软件。
“我仔细一看,这些预装到我电脑上的软件都是盗版的。”目睹了安装软件过程后,丁润强说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电脑中的软件均非正版。
“我买品牌电脑就是为了得到正规优质的服务,没想到连操作系统都是盗版的。”丁润强说盗版软件的价格相对正版低得多,电脑厂家和销售商这么做是为了“降低成本”,但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不装正版软件,电脑就不值这个价。”丁润强决定与电脑厂家、商家对簿公堂,按照《消法》规定索赔商品价款的一倍费用。
海尔称装正版须加价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海尔电脑客户服务电话,工号为78号的张姓工作人员向******实,海尔出售的电脑上会出现不安装正版操作系统的可能,海尔电脑的售价只是机器硬件价格,消费者如果要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必须在电脑原价上再支付200元,但这是顾客自愿选择的消费。
海尔公司电脑售后服务部门一位姓马的工程师解释说,公司之所以在安装软件上实行用户选配,是为配合国内的消费理念,给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他还表示让顾客加200元只是正版软件的半价,公司还要为消费者支付另外一半。
今年3月,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禁止所有品牌电脑裸机销售。
海尔如何看待该《通知》呢?昨天下午6点,海尔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孙先生解释说,海尔公司已为他们生产的每台电脑“预装”了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放置在机器包装盒内的一张正版安装光盘。他认为“预装系统”并不是“要将系统直接安装在电脑中”,他说:“如果客户额外支付200元,我们出售电脑时就用这张盘为他安装正版软件。”
强调是销售商行为
购买了海尔电脑的丁润强否认购买时曾被询问是否需要加价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对此,孙先生回答称,除非用户主动要求安装正版,否则作为厂家提供的电脑为裸机。
另外,他强调丁润强电脑中安装的盗版软件并非海尔所为,而是恒昌开拓科技公司安装的,且安装盗版软件的人是否是恒昌工作人员仍需调查。他同时表示海尔公司虽然对销售商有约束制度,但并不是100%能控制每一个经销商的行为。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到本案第一被告恒昌开拓科技公司总部,一位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已接到法院传票,正在调查此事。
对于海尔公司“盗版软件是恒昌工作人员所装”一说,刘女士未发表看法。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法院将于5月17日开庭审理此案。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