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报讯 (记者刘 仁北京报道)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考虑适度扩大药品委托加工生产的范围,今后持有部分药品《新药证书》但不具备新药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将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加工。此外,持有部分药品《新药证书》的非药品生产企业也将获准委托生产。专家指出,此举首先可以解决企业设备闲置率过高的问题、提高资源共享,减少无效投资,节约社会资源。同时,能有效改善目前非药品生产企业及未在我国设立合资企业的国外制药企业不能委托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加工生产的局面。
此外,扩大药品委托生产范围,还可让研发企业腾出更多精力研发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