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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成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 全国已有3万余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

编辑:中国知识产权报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裁判文书上网成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 全国已有3万余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

  中国知识产权报讯 (记者魏小毛苏州报道)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苏州市首次就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问题召开全国性专题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表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于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工作大局,贯彻司法为民要求,促进审判公开透明,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以下简称裁判文书网)开通运行已近两年,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3.2336万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该网向社会公开,成为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的重要窗口,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公开透明已经跃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孔祥俊指出,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是一项关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局的重要工作,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要将知识产权文书上网工作摆在同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实施上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上网工作的监督指导。

孔祥俊表示,虽然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开通以来,集中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和丰硕成果,但是这些工作成绩还是初步的,将来还任重道远。目前,少数地方高级法院还存在上传文书不及时,一些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各地高院在上传文书的数量与结案量的比例上,还存在较大差异,上传文书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机制。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附带性工作,也不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和重要的日常工作。”孔祥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信息员制度,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要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切实解决上网文书的时效性和全面性问题,今年内要做到绝大多数生效裁判文书能够上网公开,案件审结后一个月内将裁判文书上传,做到及时更新。

  据了解,与知识产权审判有关的信息公开问题,曾经是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施压和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0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宣布开通运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了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平台。目前,从知识产权案件结案数量与网上上传数量的比例来看,有些地方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已达到了100%,广东、江苏、浙江等高院的上传总量分别已超过1000份。目前,裁判文书网的点击量已超过2328万次,日平均点击量为8万次左右。该网已经成为国内外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重要渠道。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裁判文书网初步形成了以裁判文书为主、适当公布重要审判信息的网络信息格局。该网上载的裁判文书不限于开通以后的裁判文书,还适当上载了2005年以来生效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以及一部分此前生效的典型案件的裁判文书。在以上载知识产权民事裁判文书为主的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文书的上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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