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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著作权法中“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理解
编辑:佚名 来源:
知识产权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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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所处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特别指出,对室外公共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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