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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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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对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但是当事人依法向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5、除本规定第一条第(四)项之外的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6、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一)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的;

(二)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的;

(三)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涉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其他行政行为的。

7、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

联系电话:010-89082000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2、对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4、第一审垄断民事案件。

5、对本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6、依法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988

联系电话:021-58951988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1在广东省内跨行政区域管辖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2在广东省内跨行政区域管辖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第一审垄断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3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以下第二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当事人对广州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

三、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提起上诉的审理法院

1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2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3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外观设计专利、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4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市辖区内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关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案件的执行问题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需要强制执行的,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注:

1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诉讼标额在50亿元以下的外观设计专利、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其他一审行政案件,指广州市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广东省内跨行政区域管辖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案件类型用标注。

4广州市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上限为50亿元。

5广州市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以外,涉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一审行政案件由广州市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2

联系电话:020-629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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