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上海法律网知识产权律师提示,申请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主要有以下8种: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集体成员名单。
6、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7、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8、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