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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旺军律师谈哪些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编辑:汪旺军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一)一般财产的强制执行

凡被执行人名下之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标的除外):不动产;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机器设备等动产;股权;股票,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可流通股票),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俗称“三板”)股票;存款;仓单、提单对应财产;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等贵重金属;矿产权益;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应收账款;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

 

(二)部分特殊标的的强制执行

1. 执行唯一住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可被执行。

 

2. 执行无证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无证房产可被执行。

 

3. 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之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对被执行人未办理过户的房地产强制过户后进行执行。

 

4. 执行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2012]151),可以进行“现状处置”。

 

5. 执行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财产。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在处置前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后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

 

6. 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2012]151),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

 

7. 执行预售商品房。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发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

 

8. 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9. 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10. 执行离退休人员离休金或退休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法研[2002]13号):“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11. 执行住房公积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2013]执他字第14),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13. 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号。

案例一: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于2017311日上午522分以19.38万元顺利拍卖被执行人名下1***999999手机号。

案例二: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在执行 (2016)082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过程中于2017825日以20万元最高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号码为15****88888手机卡一张。

 

14. 执行财付通内之财产。

目前腾讯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财付通内之财产的方式已经成熟,腾讯公司成立专门部门对接法院执行,外地法院可以委托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或者派员前往腾讯公司进行执行。

 

15. 执行支付宝内之财产。

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财产属于其财产,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

 

16. 执行抖音等网络平台内财产。

案例:2021年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被执行人在抖音平台内资产500万余元,成功执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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