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家环境保护审判庭10日在延庆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此举标志着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并举的 “双轨制”阶段。
延庆县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县域内林木资源丰富,林木绿化率达到72%,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县域总面积的28%。因其景色优美、气候宜人,素有“夏都”美誉。近年来,该县全力建设绿色北京示范区,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与此同时,一些环保案件也开始引起人们重视。
过去,环保案件只能由环保局以行政处罚手段处理,行政处罚无法强制执行,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尺度上也缺乏法律依据,很难从根本上制止环境侵害行为的发生。借鉴我国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北京市高级法院决定在延庆县法院设立全市首家环保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的案件受理模式,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刑事一审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案件,因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因行政机关落实环境政策、进行环境治理等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等、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
据介绍,环保审判庭成立后,还将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环保部门与环保审判庭以及其他环境执法机构的环境执法协调机制。
延庆县法院负责人说,环境审判庭成立后,除审理好环境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外,还会采取各种举措,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中。以司法建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完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预防工作;通过以案讲法深入景区、景点、社区、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各阶层、各群体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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