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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新规严管监理行业 监理收费按规定上限执行

编辑:陈秀军 来源:新华社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整治建筑市场是今年上海一项重要的专项治理工作。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大会上获悉,上海市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据介绍,自1988年国家试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目前存在着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部分建设单位违法干预监理活动,压低监理价格,拖延费用支付,部分监理单位忽视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到位率低,监理人员对质量和安全隐患监督不严,监理收费不规范,无序竞争和过度压价现象严重。这些乱象不仅使监理的重要职能缺位,而且大大增加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对此,上海立新规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从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直至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管,监理收费标准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

  上海建设交通委负责人介绍,上海市政府研究起草了有关《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要求从四个方面提升工程监理的监督职责。

  首先,加强监理单位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责任,项目监理机构要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其次,进一步发挥总监的作用,大型项目总监不能兼项。规定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工程、工程建安造价超过2亿元的工程、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国家或者上海重大工程的总监,只能负责一项工程。

  第三,实行监理报告制度,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规定工程监理如果发现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监理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规范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保障监理单位合理的经济效益。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监理费,杜绝低价竞争导致监理形同虚设。

  据悉,目前上海有监理企业262家,监理从业人员3.2万人左右,其中有5800多人取得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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