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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规定72项行政证明只需“承诺”即可

编辑:乔小倩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实习生 冯小瑜

  4月29日,上海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共同发布《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以下简称《总目录》),明确72项日行政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总目录将分三批实施,规定2022年6月底前全部落地。


  案例显示,去年市民王女士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过程中,由于早年卫校的毕业证、就读期间在医院的护理临床实习证明都找不到了,她费了好大功夫联系学校、医院补办,前后折腾了几个月才注册成功。今后像王女士这样“翻箱倒柜”找证明,“东奔西跑”开证明的“囧事”,在上海即将成为历史。

  据了解,上海在2019年7月便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今年2月,又出台了《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此次,市司法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出台《总目录》,列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商务、人社、民政、公安、规资、卫健等19个系统的50类政务服务事项,涵盖30余类出证单位,共计72项。根据《总目录》规划,首批44项将于今年6月底前实施;第二批17项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第三批11项将于2022年6月底前实施。

  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持续指导、推动72项证明事项按计划有序落地,为广大市民、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数字化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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