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临萍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
作专题发言时表示
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5月26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参加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专题研讨并发言。
杨临萍指出,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经验做法有三个方面:一是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专门环境司法机构,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推动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深化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和多元共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三是健全环境权益保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实行损害担责,落实全面赔偿,注重预防优先,深化公众参与,完善证据规则,丰富恢复性裁判执行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研讨,二级大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在昆明会场参加研讨。芬兰共和国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卡瑞·库斯涅米,巴西联邦共和国高等司法法院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安班·坎达卡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最高法院前大法官罗伯特·卡沃斯,亚洲开发银行副总法律顾问达米恩·伊士曼以在线视频方式参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