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迅速掀起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强大攻势。近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贷款诈骗罪案。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崆峒区法院宣判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朱某某原系平凉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间,利用保险营销员的身份,联系曾在公司购买保险的老年客户,以“帮忙完成保单任务”、为客户办理“保单转存”以及“借用手机”为名取得信任,利用老年客户对智能手机操作生疏,资金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私自在客户手机上操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APP,冒充客户身份,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该平台软件用客户名义办理保单贷款,进而通过客户支付宝将贷款转移到自己账户任意处置。朱某某共计实施贷款诈骗12起,3名老年人受害,涉案34万余元,犯罪数额16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前后,朱某某亲属代其退还了30万余元。
下一步,崆峒区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源头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加大防范养老诈骗犯罪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等系列普法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诈防骗能力。
在此,崆峒区法院也提醒广大老年人朋友:提高防范意识,涉及金钱交易多与子女商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同时警惕高额利息、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