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为上海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便民利民实事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法规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为上海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便民利民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推进现代化新郊区建设的意见”精神,做好市卫生局2006年5项便民利民实事之一“为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的工作,请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摸底调查,并按《上海市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实施方案》逐步完成体检任务。

  附件:上海市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上海市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完成上海市卫生局2006年“为民办实事”之一的——为郊区80岁以上农民免费体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体检对象
  上海郊区80岁以上户籍农民。
  二、目标要求
  对老年农民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完善老年农民健康保健服务制度,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大病发生风险,维护老年农民身体健康,提高生活生存质量。
  (一)健康体检率>95%;
  (二)建立更新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100%;
  (三)健康保健服务责任落实率>95%;
  (四)疾病复查治疗率100%。
  三、体检项目
  (一)常规检查
  1.五官科:询问病史、视力、眼底、白内障;
  2.内科:询问病史、测血压、听心肺、触肝脾;
  3.外科:询问病史、脊柱、四肢、泌尿生殖器、关节、肛指。
  (二)辅助检查
  心电图常规、B超肝胆脾肾、X光透射、尿十联、血脂、空腹血糖。
  四、时间安排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月
  (一)六月前——准备阶段:制定方案、准备器具、组织队伍、宣传发动;
  (二)六月后——体检阶段:实施体检、建立档案、落实服务责任、指导复查、治疗疾病、核实更新档案、落实协议责任;
  (四)十一月三十日前——总结阶段:整理汇总资料、总结报告
  五、体检方式
  (一)生活能够自理行动方便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车辆定点定时接送到中心体检;
  (二)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团队医生上门体检。
  六、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卫生局明确有关职能科室,负责组织计划、宣传发动、监督进程、质量控制、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合实施。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体检工作的实施,并指导疾病复查和治疗。
  1.成立体检组,明确分管领导;
  2.落实接送体检者车辆和体检所需的器械;
  3.提供空腹抽血后的早餐;
  4.组织专人将体检资料输入电脑,建立更新健康档案;
  5.社区全科团队负责健康保健责任服务协议签约和服务;
  6.阳性病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查免首次挂号费;
  7.发现并明确诊断的传染病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报告辖区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8.做好体检资料汇总,分析归档,总结上报。
  (三)区(县)、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体检和团队健康保健责任服务签约资料、汇总报表统一。有关资料如下:
  1、体检表
  2、体检汇总表
  3、80岁以上老人健康保健服务责任协议
  4、80岁以上老人健康保健服务责任管理卡
  5、辖区80岁以上老人健康保健服务责任管理一览表
  (五)工作进度的上报:
  1、各区县在六月三十日前将计划人数或实施方案报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合作医疗管理处);
  2、十一月三十日前将有关汇总报表、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合作医疗管理处)。
  七、关于体检经费
  本次体检对体检对象实行免费。各区(县)可根据本区实际对体检内容作适当调整并确定体检的费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各区(县)自行解决。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