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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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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沪档发[2006]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作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积极参加比赛活动。请各校根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于6月底前填写《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参赛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寄上海市教委办公室,一份寄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参赛作品和《DV和FLASH作品参赛联系单》于8月底前直接寄往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上海市教委办公室顾建建联系电话:23116640

  

  附件:1.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

  比赛活动的通知(沪档发〔2006〕64号)

  2.档案普法DV和FLASH作品比赛参赛登记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七日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普法 DV和FLASH作品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各市级机关、有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四五”普法期间,本市各级档案部门加强档案普法,创新宣传手段,组织开展了电视竞赛、演讲比赛、网上月月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对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创新档案普法形式,运用先进手段提高档案宣传的水平和影响,促进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决定开展档案普法DV摄像和FLASH动漫作品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比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拓展普法宣传途径,通过组织DV、FLASH作品比赛,构建公众参与、互动的档案普法平台,以参赛者自编、自导、自演的方式和纪实、表演、动漫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阐释档案法律,宣传档案知识,展示档案、档案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显著成效,进一步普及档案法律知识,扩大档案宣传和社会效果,创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主要以下列内容为主题:

  (1)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如法定的档案权利、义务;档案违法行为及其查处等。

  (2)档案、档案工作知识,如档案历史知识;档案的属性、特点;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等。

  (3)档案利用与服务,如档案的价值与作用;档案与人生,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密切联系;档案开发利用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事例;档案馆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等。

  2、参赛作品可以用纪实手段反映真人真事,也可以通过艺术创作表现宣传内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观赏性。

  3、参赛作品图像清晰、结构完整,DV放映时间为3-8分钟,FLASH动画放映时间为1-8分钟。

  4、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在片头或片尾注明作品的主创人员;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并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参赛和奖励办法

  1、参赛办法。本次比赛活动从2006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6月1日至7月31日为作品投稿阶段,参赛者将DV作品单独刻录为DVD,FLASH作品单独刻录为光盘即可,并直接报送或邮寄到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7月1日至10月31日为作品网上展评阶段,经审查符合比赛要求的作品在上海档案信息网上进行展映,并接受公众网上评比。11月1日至12月10日为专家评选阶段,专家将结合网上评比结果对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2、奖励办法。本次比赛活动设作品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8000元(个人所得税自理,以下同);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4000元奖品;二等奖3-4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奖品;三等奖6-7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奖品;所有参赛并在网上展映的作品都将获得鼓励奖。此外,设置网上投票奖,奖励热情关心此次比赛活动、积极参与网上投票评选的社会公众。

  参赛作品的评奖工作将通过网上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作品展映期间,由社会公众在上海档案信息网上进行投票评选,之后,由专家根据作品创意、主题内容、艺术表现、画面效果等进行评审,并结合网上投票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关于网上评选和专家评审的具体办法将于6月1日在上海档案信息网上予以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参赛者务必按时填写《DV和FLASH作品参赛联系单》(见附件),将参赛作品一并报送或邮寄上海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地址:仙霞路326号603室,邮政编码:200336,联系人:金洁慧)。作品截稿时间为7月31日。

  2、参赛者在刻录、报送光盘的同时,应当保留原始文件,以备领奖凭证之用。   

  上海市档案局

  200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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