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上海市科委关于200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编辑:上海法规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科委关于"200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各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课题制管理办法要求,为及时了解和总结近几年来市科委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拟组织对近年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的各项内容。每个有市科委项目编号的独立子课题都需单独填写执行情况报告。各处室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和分管业务处长请在审阅各单位报送材料后填写评论意见,并对正在执行的项目提出下阶段支持建议。

  从今年6月起,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将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开通受理。请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点击“上海科技”网站主页,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课题-更多”,选择“B05科研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线受理”进行填报。

  填报时请注意:输入正确的项目编号、课题经费、并在中期检查次数栏中选择“2006年度中期检查”,初次填报时设置维护密码;然后选择“提交”即可进行填表。本次科研项目检查请务必于2006年7月10日前完成。

  备注:网上填报从6月12日开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