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然而,黄某、凌某夫妇俩因欠他人借款、货款、购房款本息近百万,在输了官司后却找各种借口赖账不还,昨日,随着拍卖公司的一锤定音,夫妇俩在市区享有的总面积达490平方米的房屋被钦北区法院依法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以偿还债务。
经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黄某、凌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先后欠了张某、赖某、郑某、曾某、梁某、陆某、钦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借款、货款、购房款等,至今尚欠本金52.8万元,加上利息本息近百万元。夫妇俩在欠巨额款项后因无力偿还,便“人间蒸发”了。后各债权人纷纷向钦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进入执行程序。钦北区法院在执行该批系列案过程中,曾于2000年8、9月间对被执行人的两辆旧油罐车进行公开拍卖还了少部分债务,同时对被执行人购买位于钦州市明珠二街的一幢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多次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在此期间,两被执行人自1999年欠债后,至2006年8月有近七、八年时间均处于下落不明状态。直到2006年该院恢复执行并拟公开拍卖时才露面,随后还强行进入上述房屋居住。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在被执行人赖债不还、拒不履行案件义务却居住着一幢房屋的情况下,该院便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黄某、凌某享有的上述房地产重新进行价格评估及公开拍卖。昨日,随着拍卖公司的一锤定音,被执行人黄某、凌某的房地产被依法强制执行拍卖,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胡泽休 通讯员 梁业盈 莫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