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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未来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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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确定的期限,把将来客观确定到将来这一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所附条款,这样的合同称为附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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