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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的适用范围以及收条种类

编辑: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收条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一)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二)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收条有时也可写为收据,收据与收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在名称上以及使用场合略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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