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没有几次,这个概念的,即在法院门前的大屏幕前反复播出送达文书60天。诉讼过程需要先支付诉讼费,如果胜诉,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所以,在债务人找不到也就是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至法院,但是要经过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