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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旺军律师谈在债务纠纷中原告如何举证?

编辑:汪旺军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债务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主要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之间,那么一旦出现债务纠纷,作为原告乙方应当如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呢?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

 

一、借款合同

例如:借款协议、借条、借据、欠条、债权债务确认书、还款承诺书等。目的是证明借款的当事人、借款本金、利息、借款期限等事实。

 

二、转账记录

银行转账流水,注意需要加盖银行公章,目的是证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债务人已经收到了借款的事实。

 

三、催款记录

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由于实务中常常出现,债权债务双方为亲友关系,因此双方往往碍于情面或基于信任关系而不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借款凭证。但要注意保留好双方的短信、微信往来记录或通话录音等,以确定债务人借款的事实。

 

四、收据

目的是证明债务人收到借款款项的事实。

 

五、现金支付时的时间、地点、证人

如果是现金支付的形式,一定要尽可能的提供当时的支付情景,必要时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如果是大量现金,也要对现金来源做出合理解释。

 

六、支付利息的证明

无利息约定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后仍不还款,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需要有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七、 担保手续

有担保的,要证明债权人对抵押物具有优先受偿权或保证这个人对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八、 其他有利于案情的证据

 

   任何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想要获得法院最终的支持,最重要的就是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因为,作为法官来说,并非纠纷的参与人,法官对于双方之间的任何纠纷也都不清楚,只能通过各方的证据来判定有关事实,最终相应的判决。因此,当事人要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在发生借贷关系时应当保留好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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