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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修改应考虑物价因素
作者:张宇晟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张宇晟律师认为,关于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问题,不应该采取目前“一刀切”的原则,应当参考各地区的生活水平与物价水平制定各地区的起征点,这样才能在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同时,还能保证各地区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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