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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证券化需要加强投资者保护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截至3月17日,天津文交所第二批上市交易的8个交易品种,在5个交易日全部无量涨停(涨跌停幅度为15%),而文交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个投资品《黄河咆哮》、《燕塞秋》在3月17日发出停牌通知,因为“天津市政府监管部门为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较之发行价,停牌前这两幅画作用了29个交易日均上涨了1700%以上。

  由于中国市场上,个人资产投资渠道较少,而流动性则存在过剩,因此,一些领域内的炒风甚盛。通过建立艺术品交易市场吸收流动性,据说是建立文交所的初衷之一。在中国新兴的艺术品市场,从来都是有限的专业炒家参与,文交所通过对艺术品资产包拆细,让大众可以通过购买及流通这些分拆权益,获得艺术品资产包增值所带来的投资回报,实现了艺术品证券化。

  这不是中国首次探索艺术品公共投资的行动。早在2009年,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就将齐白石、张大千的94 幅作品作为理财产品公开发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则发行了存续期为5 年“艺术品产权1 号”,但仅在艺术品投资者俱乐部内发行和流通。这些投资都是特定的理财产品,天津文交所则是证券交易市场,并可以T+0交易。

  艺术品交易一般在投资者(个人或基金)、拍卖行以及画廊之间进行,即使世界上有各种艺术品投资基金,但艺术品的价值需要时间来发现,不可能在短期以证券方式来频繁交易,而艺术品的最终价值发现更不会以投资者的金融交易决定,而是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因此,文交所的交易方式实质上更多是一种证券投资或者投机。

  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有资产与动态利润率作为投资参照,其价格受市盈率约束,即使概念炒作或庄家操纵,都有一定的限度。但艺术品更主要的是精神价值,这种价值并无有形资产的价格约束,而且主观性较强,因此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在中国,一些艺术品市场受到了资本控制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拍卖行、画廊、私人投资者以及鉴定机构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链条并能一起影响价格,类似“击鼓传花”的游戏。如果将这种具有高度操纵性的游戏大众化,无疑会将更多信息匮乏的民众推向巨大的风险之中。

  事实上,有实力的人可以通过文交所这个交易平台抬高相关作者的作品价格,从而将手中持有的更多该作者的作品以更高价格脱手。实际上,在文交所目前上市的10件艺术品中有9幅白庚延的画,但他的画作在上市前的一年之内就已暴涨了十几倍,以此来看,不排除有人为了上市故意坐庄炒作。

  艺术品投资的门槛很高,并不适合大众证券化交易,尽管它们可以分拆权益,但价值的变动需要更多的时间考验和认可才能实现,而这也与作者本身的艺术水平以及整个经济发展趋势相关,这要求投资者具有很高的艺术修养和鉴别能力。文交所的做法表明,它们给艺术品定价的模式并不尽合理,作品的真假所带来的风险以及价格高估的可能,都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上的防范,在这种状况下,不宜将一些高价作品介绍给并不具有艺术鉴别力的普通投资者。

  如果一定要持续这种艺术品证券交易,也需要从托管、鉴定评估、发行交易到退市的整个流程来制定万无一失的监管制度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但事实上,天津文交所是一家私营企业控股的公司,而且这一领域的监管仍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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