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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向托管证券公司进行配售股份转登记申请?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答:1、持有深圳发行上海配售股份(609***)的投资者可在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8月10日向其配售股份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
        2、持有上海发行深圳配售股份(003***)的投资者可在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8月24日向其配售股份的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
        3、 如果您同时持有深圳发行上海配售股份(609***)和上海发行深圳配售股份(003***),可以在2006年7月17日至2006年8月10日一并向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转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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