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是一种委托代建的法律关系,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为委托人,发包人为代建人。建筑物权利人将拟承建的建筑物通过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委托代建人按照建筑物所有人的要求代为建设建筑物。交房期限、户型、建房费用、违约责任等是基于委托人与代建人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代建法律关系性质上应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围,比如,保险公司委托开发商建设营业楼,开发商为发包人,施工企业为承包人,保险公司为建设方、委托人,其与开发商之间成立委托代建合同关系。委托代建合同与施工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在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委托人不应对偿还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同理,委托人也不得直接向承包人主张工程质量缺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