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再办理转按揭贷款,房屋买受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问:银行不再办理转按揭贷款,房屋买受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陈志群律师答复:上海高院有文件明确说明,“买卖合同签订后,确因银行停办转按揭而导致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无法实现的,该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原因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当事人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可予支持。但是,房屋出售方愿意先行还清贷款,或双方在合同中有其它特别约定(如贷款不足或不成,房屋买受人自行补足贷款等)的,当事人以贷款政策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