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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律网首席顾问陈志群律师

  个人简介:

  陈志群律师,男,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上海法律网首席顾问,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2004年2月起进入法律行业,已深耕诉讼业务20年。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土地房产、婚姻继承等诉讼业务以及企业投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合规等非诉业务。擅长于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土地房产、合同纠纷及商事纠纷的处理,精通网络技术与网络服务的法律事务以及企业经营和投资等法律顾问事务。服务过及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Microsoft(微软)、Adobe(奥多比)、Nestle(雀巢)、FCm(福莱森特)、MAHLE(马勒)、久立集团、5pao.com(舞泡网)、HITACHI(日立建机)、上海铁路文广、法制日报、新民晚报等。

  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们成功办理过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甲公司起诉原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取得胜诉结果。该案当事人原起诉乙公司等四个案件因该公司资不抵债而执行终本、执行债权无法实现。此后,陈志群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确定了起诉原股东的诉讼方案。该案历经三、四年最终“起死回生”,当事人实际执行到位近3000万元债权。

  (2)代理甲方公司起诉原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经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取得胜诉结果。该案当事人原起诉乙公司建筑工程纠纷一案因该公司资不抵债而执行终本、执行债权无法实现。此后,陈志群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确定了起诉原股东的诉讼方案,最终为当事人取得向原股东追偿1000万元的胜诉结果。

  (3)代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甲与乙公司股东投资、买卖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一案,审理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该案发回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重审后达成调解。该案原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后,陈志群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研究论证后确定了再审申请的诉讼方案,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决定书面审查的情况下争取到法庭谈话的机会,最后“起死回生”,为当事人有效地挽回了经济损失。

  (4)代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甲与乙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陈志群律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后确定了上诉方案,最终成功取得改判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的二审结果,为当事人有效地挽回了经济损失。

  (5)代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甲与乙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陈志群律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后确定了上诉方案,最终成功取得改判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的二审结果,为当事人实现了对公司进行查账的诉讼结果。

  (6)代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陈志群律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后确定了上诉方案,最终成功取得改判的二审结果,争取到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

  (7)代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一审败诉后,陈志群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后确定了上诉方案,最后“起死回生”,成功取得改判我方完全免责的二审结果,为当事人有效地挽回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8)代理江苏省某人民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合伙企业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陈志群律师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后确定了应诉方案,为当事人取得免责的诉讼结果,当事人因此避免了1亿元的经济损失。

  新增法律专题导读:

  网店转让法律专题研究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专题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专题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专题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专题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专题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专题

 




特色业务
美国商帐追收
陈志群律师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提供美国全境(10大地区、50个州和1个直辖特区,共3042个县或郡)、加拿大等美洲国家的债务催收、商帐追收的跨境服务。
美国商帐追收
陈志群律师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提供欧洲国家(包括但不限于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等45个国家和地区)的债务催收、商帐追收的跨境服务。
美国商帐追收
陈志群律师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提供境外公司查册及商业尽职调查等非诉服务,服务地域覆盖美洲、大洋洲、非洲、亚洲、欧洲等国家或地区或离岸地。
美国商帐追收
陈志群律师为中国企业及个人提供香港、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区的公证认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证书、出生证、结婚证及护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