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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当事人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离婚一方当事人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上海法律网婚姻律师提示,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对于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夫妻共同财产;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做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2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14条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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