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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如何规定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二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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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如何规定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二孩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二孩条件: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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