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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该归谁所有?

编辑:婚姻法律师 来源:中国婚姻法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夫妻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该归谁所有?

 

  在股票大涨的势后,因股票增值引发的财产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夫妻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将如何进行分割?《物权法》中对股权、基金质押贷款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可以质押贷款。

  婚后股票升值收益是否为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股票的增值部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股票增值部分收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认定为共同财产,非持有股票的一方可以分享股票增值部分的财产,虽然名义上持有股票的一方以自己的工资收入注入股市,但另一方面,女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为另一方的炒股提供了时间上的支持及生活上的方便。

  由此可知,夫妻离婚时,由股票增值部分取得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在分割财产时,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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