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问:自己和丈夫已经分居多年,几乎没有联系过,突然一纸传票寄到她家。仔细一看,原来是因为自己丈夫在外面高额举债,现在债权人已经诉至法院要求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这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需要承担债务,是承担多少?
网站编辑回复:针对此类案件,一般的思路为:1、该笔债务的性质。债权人在借钱时是否知道分居的情况?夫妻间有无签订过分居的财产协议等等?2、该笔债务的实际用途。举债人将这笔借款用于何处?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还是私人目的?3、如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应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