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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购房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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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2天,有当事人或者朋友问到我关于结婚买房的问题,比如婚前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结婚买房,房产证上的名字重要吗?又或是房产证上有当事人的名字,那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一定是属于该当事人吗?
  根据上述的问题,我也花了一点时间研究并查找相关案例,以便给当事人最准确的答复。
  1、第一问其实是很简单,根据婚姻法17、18条的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买房的先后顺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婚后购房,哪怕对方没有出过一分钱,也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2、关于第二问,为了方便当事人能够理解,我直接向当事人举例说明问题。
  小明与小红结婚,对于他们所购买的房屋,究竟如何署名呢?
  下面一起看看可能出现的10种情况:
  情况①:小明结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只写小明的名字;或者小明结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也只写小明的名字,领结婚证前贷款已还清。
  跟小红结婚以后,这套房产属于小明的婚前财产,即使跟小红离婚,这套房子仍然归小明所有,而且婚后房产的自然增值也归小明所有。比如小明原先花50万买的房产,后来房价涨到60万了,那么这60万都是小明的。
  这套房产并非跟小红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虽然产权只是小明一个人的,但婚后这套房屋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以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如果他们婚后房子自己不住,而是用于出租,那么租金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情况②:小明结婚前自己或父母付首付,自己贷款买房,房产证只写小明一个人的名字,婚内依然在还贷。
  虽然小明和小红结婚以后,还是小明一个人在还款,但这时候的小明赚的钱已经不属于他一个人的了,日常的吃喝开支以及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了,房产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小明,未还完的贷款也是小明的个人债务,而婚姻期间的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小明需要对小红进行补偿。
  情况③:小明或小明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只写小红的名字。
  法院通常认定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小明和小红领取结婚证之前,如果分手了,房产归属小红,但小明可以要求小红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小明和小红领取结婚证以后再离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小红的了。
  情况④:小明在他们结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准夫妻两人名字。
  小明如果已经保留好付款证据,这样不管婚前分手还是婚后分手,财产分割时,这套房子都是归小明的。但要区分婚前和婚后的不同情况:
  婚前分手,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那么分手了,小明就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
  婚后分手,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具体如何分割,要参考婚姻期间长短,男方经济能力,该房屋价格等。在司法实践中,小明分割的比例会多一些。
  情况⑤:小明父母在他们结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准夫妻两人的名字。
  这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形式,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又怕小夫妻有压力,就自己将房款全付掉。
  如果他们在结婚前分手,小明父母保留好付款的证据或让准夫妻俩写好借条,小明父母可以索回钱款,但如果是结婚后离婚,那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了。
  情况⑥:小明在婚前出首付,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小红和小明的名字。
  此情况需要事先明确双方对该房产的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则需要明确各自的份额。
  购房后,如小红和小明分手,不论有没有领取结婚证,后续的房贷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也可以在分割该房产时,通过在银行变更贷款人的方式一并解决后续还款问题。
  如果产权上已经约定了明确的份额,那么小红需要支付小明相应的首付费用,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就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情况⑦:婚前小明和小红全款买房,房产证写小明和小红的名字。
  这种情况同上述的情况六,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现实中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约定各自份额。分割房产时,按照份额来划分。
  情况⑧:婚前两人贷款买房,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
  该情况同情况七,还款是双方的共同义务,分手的话通过在银行变更贷款人的方式解决后续还款问题。
  情况⑨:小明父母付款,房产证上写小明父母的名字。
  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产权肯定归小明父母,跟小明和小红没有关系。但有个问题,假如需要贷款的话,小明父母就要考虑自己的年龄是否符合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以及未来小明继承或被赠与这套房屋时产生的费用,甚至还要考虑以后政策的变化,如征收遗产税等。
  如果房屋是贷款的,婚后是小明和小红还款,那么离婚以后,小红可以要求小明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已支付的贷款本息。
  情况⑩: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即小红、小明、小红父母、小明父母都出现在房产证上。
  如果全款,在登记时,需要约定好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如果共同共有,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如果需要贷款,问题来了,银行是否可以操作?具体则需要向银行咨询了。
  3、在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事实却不是如此。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不用老是去考虑婚前还是婚后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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