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上海
宝山
长宁
崇明
奉贤
虹口
黄浦
嘉定
静安
金山
闵行
浦东
普陀
青浦
松江
徐汇
杨浦
闸北
劳动
婚姻
债务
房产
交通
医疗
刑事
税法
公司
合同
证券
知产
网络
海商
涉外
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婚姻律师
>>
法律常识
>> 正文
亲子关系诉讼中推定规则的适用
编辑:
网站编辑
来源:
本站整理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
网站编辑认为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亲子关系认定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亲子鉴定是确定或否定亲子关系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在此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往往会申请亲子鉴定。但在审判实践中,也经常碰到另一方当事人拒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在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如何依据其他间接证据推定亲子关系存在与否,往往成为案件审理的难点。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