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群律师在解答公众法律咨询时,有大量的劳动法咨询问题集中体现了一个共同问题:劳动者如何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陈志群律师提示公众,作为劳动者,首先应当有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尽量做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上岗,从根本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然而我们也知道,现在劳动市场是需方市场,劳动者有时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接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对于这种情况,陈志群律师建议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搜集证据已保护自身的权益:
1、搜集、保存工资单、工资条、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工作单位邮箱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名片、单位通讯录、单位工位号、单位工位照片等等与工作有关的各种证据,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搜集、保存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比如你应该保留自己曾以书面形式如申请书、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书信或者谈话记录、你提交的各项表格的复印件、以及单位以各种原因暂不与你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函件等等。
3、搜集、保存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取得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单位的通知书、相关公司文件或证人证言等等。
在完成上述取证工作后,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合理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仍不同意与你签署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如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