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上限仍然作了与原公司法相同的规定,即50人。如果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从而导致公司的股东人数可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上限的,对此类合同,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一般不宜直接认定其无效。而应当限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将股权的受让人人数进行调整,使得公司的股东人数保持在50人以下。如果当事人不能对股权转让合同进行变更,则可以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