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处理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董事、髙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是一种侵权行为,除了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之外,还可适用《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