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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的特点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一、运输具有生产的本质属性
  运输的生产过程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的、具有劳动技能的人们使用劳动工具(如车、船、飞机及其他设施)和劳动对象(货物和旅客)进行生产,并创造产品的生产过程。运输的产品,对旅客运输来说,是人的空间位移;对货物运输来说,是货物的空间位移。显然,运输是以改变“人和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的生产活动,这一点和通常意义下以改变劳动对象物理、化学、生物属性为主的工农业生产不同。

  二、运输生产是在流通过程中完成的
  运输是把产品从生产地运往消费地的活动,因此从整个社会生产过程来说,运输是在流通领域内继续的生产过程,并在其中完成。

  三、运输产品是无形的
  运输生产不像工农业生产那样改变劳动对象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形态,而只改变劳动对象的空间位置,并不创造新的实物形态产品。因此,在满足社会运输需求的情况下,多余的运输产品或运输支出,都是一种浪费。

  四、运输产品属于边生产边消费
  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可以完全分离,而运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属于边生产边消费。

  五、运输产品的非储存性
  由于运输产品是无形的,不具有物质实体,又由于它的边生产边消费属性。因此运输产品既不能调拨,也不能存储。

  六、运输产品的同一性
  对不同的运输方式来说,虽然他们使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具有不同的技术经济特征,在不同的线路上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但它们对社会具有相同的效用,即都实现了物品的空间位移。运输产品的同一性使得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可以相互补充、协调、替代,形成一个有效的综合运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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